(2024)新2325破001號 2024年8月12日,奇臺縣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新疆富民智慧農業(y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民智慧”)的破產清算申請,并指定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為管理人。本案采用簡化審理程序,富民智慧的債權人應當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說明債權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及是否屬于連帶債權,并提交有關證據。申報地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qū)光明路19號金碧華府A座20層2003室,聯(lián)系人:馬先生、聯(lián)系電話:18139016515;段女士,聯(lián)系電話:15848102755。債權未在上述期限內申報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但對此前已進行的分配無權要求補充分配,同時要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未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的程序行使權力。富民智慧的債務人或財產持有人,應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2024年9月20日上午10:30將在奇臺縣人民法院第八審判法庭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如更改時間或地點,將委托管理人另行通知已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參加會議時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身份證復印件(自然人債權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授權代理人參加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奇臺縣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4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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