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天寧分局對案件辦理中的無主物品進行公告,請當事人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六個月內持本人身份證及合法證明材料到鄭陸派出所辦理相關手續(xù)。當事人死亡的,可由其近親屬領?。挥刑厥馇闆r不能本人領取的,可由親屬持委托書領取。逾期未領取的將依法上繳國庫。聯(lián)系人:傅警官,0519-88930336。附詳細情況:無主款830元,案發(fā)時間:2025年3月24日,案發(fā)地點:常州市天寧區(qū)鄭陸鎮(zhèn)武城村委郎頭埭魚塘。
江蘇省常州市公安局天寧分局鄭陸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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