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縣聯發(fā)石材有限責任公司:
因你公司涉嫌在貴州省紫云自治縣貓營鎮(zhèn)普卡橋村違法占用林地一案,我機關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立案通知書》【紫綜執(zhí)立(林)通字〔2025〕50號】及《調查(詢問)通知書》【紫綜執(zhí)調(詢)通字〔2025〕50號】。請于本公告送達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本機關接受調查、詢問(地址:貴州省紫云自治縣五峰街道格凸大道北段214號;電話:0851-35230756),進行陳述、申辯。逾期未聯系本機關,本機關將依法處理。如對公告送達方式有異議,請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異議,若逾期未提出異議,上述文書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視為送達。(見本公告后請聯系本機關簽收上述文書)
附件1:立案通知書
附件2:調查(詢問)通知書



貴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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