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5年11月28日刊登在法治日?qǐng)?bào)的公告中,案號(hào):(2025)粵1303民初14307號(hào),原告:吳觀東。開庭時(shí)間“2025年3月12日上午10時(shí)00分”,應(yīng)更正為“2026年3月12日上午10時(shí)00分”。特此更正
廣東省惠州市惠陽(yáng)區(qū)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5年11月28日刊登在法治日?qǐng)?bào)的公告中,案號(hào):(2025)粵1303民初14307號(hào),原告:吳觀東。開庭時(shí)間“2025年3月12日上午10時(shí)00分”,應(yīng)更正為“2026年3月12日上午10時(shí)00分”。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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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6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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