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瑞、四川五竹企業(yè)管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本院受理(2025)渝0104民初14545號原告黃新宇與被告徐超、劉蓓、周瑞、黃芳、劉芳、四川五竹企業(yè)管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夏潤,第三人重慶槿獻之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股東出資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5)渝0104民初14545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內(nèi)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重慶市大渡口區(q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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