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旭(公民身份號碼211403197705198428)、沈陽吉陽裝飾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沈陽市蘇家屯區(qū)桂琴建材經(jīng)銷部訴你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案號為(2025)遼0102民初27197號],現(xiàn)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案起訴狀、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第3日上午9時30分(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第35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q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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