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金:本院受理原告瞿志明與被告王金金勞務合同糾紛一案?,F(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6)蘇0612民初1390號開庭傳票、起訴狀及證據(jù)副本、舉證應訴通知書、民事裁定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訴訟權(quán)利義務告知書、廉政監(jiān)督卡等。原告訴請本院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勞務工資58000元,并承擔以58000元為基數(shù),自2026年1月1日起至實際履行之日止按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的利息;2.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15日和15日內(nèi),并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10時00分(遇法定休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一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南通市通州區(q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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