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學威、凌海市盛世隆達學威食品店:本院受理原告錦州市太和區(qū)秋祥食品經銷處訴你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F(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2025)遼0781民初3729號民事判決書。判決:一、被告凌海市盛世隆達學威食品店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錦州市太和區(qū)秋祥食品經銷處貨款18079元;二、被告劉學威對本判決第一項所確認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本院領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遼寧省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遼寧省凌海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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