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祥:本院已受理原告肇慶鼎湖裕興沙石有限公司訴被告深圳中壹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尚祥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案號:(2026)粵1203民初1929號】?,F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及證據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傳票、追加被告申請書、民事裁定書、廉政監(jiān)督卡、授權委托書、權利義務通知書等法律文書。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并定于2026年7月17日9時整在本院第四審判庭進行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肇慶市鼎湖區(q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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