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麗酈、張開森: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與被告顏麗酈、張開森物業(yè)服務合同糾紛(2026)渝0108民初10147號一案,因你去向不明,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舉證通知書、證據(jù)、應訴通知書、廉政監(jiān)督卡、審判組成人員告知書、權利義務告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nèi),并定于2026年07月22日上午09點30分在本院419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開庭審理。
重慶市南岸區(q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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