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趙志鋒 通訊員 閆曉寧
“這筆賬總算算清了,壓在我心里的石頭也落了地!”日前,在調解協(xié)議上簽字時,原告楊某緊握著干警的手,滿是感激之情。視頻另一端的被告陳某也長舒一口氣,這場橫跨千里的復雜民間借貸糾紛,在甘肅省天水市武山縣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團隊干警的努力下順利化解。
原、被告在溫州工作時通過網絡相識,糾紛核心為民間借貸,但案情復雜:涉案28萬余元款項性質混雜,包含借款、投資款及雙方爭議的贈與等;資金通過銀行、微信等渠道分數十次流轉,部分被陳某用于數字貨幣交易;雙方分處兩省、溝通不暢,被告償付能力存疑且因工作無法到庭,調解難度極大。
為查明案件事實、化解矛盾糾紛,在受理案件并初步審查后,干警決定遠赴浙江溫州開展工作。抵達當地后,干警并未急于組織調解,而是先通過實地走訪銀行、社區(qū)等相關單位,全面了解案件背后的相關情況。隨后,聯(lián)系陳某到當地法院,引導其系統(tǒng)梳理自雙方相識以來的全部經濟往來,耗時兩日逐一核對微信、支付寶、銀行流水及數字貨幣平臺交易記錄,精心制作出清晰的資金流向圖表,為后續(xù)調解工作奠定了堅實的事實基礎。
在全面掌握案件情況后,干警創(chuàng)新調解模式,組織雙方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多輪調解。調解過程中,干警始終堅持情、理、法相融的工作方法,向各方當事人詳細釋明民間借貸、投資風險、贈與合同等不同法律關系下的權利義務、舉證責任及可能承擔的法律后果,引導當事人理性看待自身訴求與潛在法律風險。針對陳某當前償付能力不足但有明確還款意愿的實際情況,干警摒棄“一刀切”的處理思路,精準區(qū)分款項性質:對明確的借款部分優(yōu)先保障原告權益;結合投資行為的風險性,引導原告適當分擔部分損失;對涉及贈與的款項,為陳某爭取最優(yōu)惠的償還條件,最大限度化解雙方分歧。
最終,在干警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互諒互讓、達成一致調解意見,順利簽署調解協(xié)議。此案是武山縣人民法院多元解紛的生動實踐,實現“案結事了人和”。今后,該院將持續(xù)踐行司法為民,創(chuàng)新方法提升解紛質效,讓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與司法溫度。
編輯:梁夢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