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縣地處青藏高原向黃土高原的過渡帶,洮河穿境而過,境內森林廣袤,水草豐美,生態(tài)優(yōu)良,素有“藏王故里·秘境卓尼”的美譽。在這片高原厚土之上,每一棵林木都是守護水土、滋養(yǎng)生靈的“綠色屏障”,生態(tài)環(huán)境脆弱而珍貴。然而,有人卻為一己私利,將黑手伸向了這片脆弱的綠色。近日,楊某等四人因偷挖林木被依法嚴懲,不僅承擔了刑事責任,更在卓尼縣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下,從“破壞者”變成了“修復者”。在春耕時節(jié),他們親手種下一棵棵希望之樹,為受損的高原生態(tài)“療傷”。
一念之私 盜挖林木只為盆中景
2025年6月,楊某、陳某、彭某、李某(化名)四人合謀,欲將高原生態(tài)林木挖回家中制作盆景觀賞,遂前往卓尼縣某生態(tài)防護區(qū)偷挖林木,得手后企圖逃離現場時,被巡邏的護林員發(fā)現并立即報警。公安機關迅速出擊,將四人抓獲歸案。
現場查獲被盜林木共計42棵,經甘肅林院環(huán)境損害司法鑒定所鑒定,總價值為5萬余元。42棵被挖樹木均為涵養(yǎng)水源、防風固沙的關鍵樹種,每一棵都是高原生態(tài)系統經多年自然演替形成的成果。這些樹木一旦被破壞,恢復將極為困難。四人以“雅好”之名行破壞之實,其違法行為及危害性不容忽視。
修復生態(tài) 司法亮劍守“綠色底線”
在高原生態(tài)保護中,“懲罰”不是終點,“修復”才是關鍵。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卓尼縣人民檢察院不僅以盜竊罪對四人提起公訴,更由公益訴訟部門同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前,卓尼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訴前公告程序,在國家級媒體上發(fā)布公告,督促適格主體就生態(tài)損害事實提起訴訟。公告期滿,無適格主體響應。為及時修復受損生態(tài),檢察院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為確保受損生態(tài)環(huán)境得到科學、有效的恢復,卓尼縣人民檢察院主動邀請林草部門介入,由專業(yè)人員實地勘察評估,出具了詳細的生態(tài)修復方案。方案結合高原氣候干旱、無霜期短、土壤貧瘠等特點,科學合理確定了補栽的樹種、規(guī)格及數量,確保補栽林木能夠適應當地環(huán)境,提高成活率。
當庭宣判 刑責與修復“雙管齊下”
2026年3月12日,卓尼縣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在充分的證據和科學的修復方案面前,楊某等四人當庭認罪悔罪。合議庭綜合考量犯罪情節(jié)、社會危害性及被告人悔罪表現后,當庭宣判:判處四名被告人犯盜竊罪,承擔相應刑罰;同時判令四被告人在盜挖地附近適宜造林地塊補栽圓柏等樹木1566株,并保證兩年半養(yǎng)護期滿后,種植成活率和保存率均達到85%以上。若逾期未履行或驗收不合格,則承擔相應的代履行費用。四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親手補栽 為高原生態(tài)“療傷”
2026年4月間,正值高原春耕的最佳時節(jié)。在林業(yè)主管部門劃定的補栽區(qū)域內,楊某等四人在技術人員的指導下,揮鍬鏟土、引水澆灌,按判決確定的株數全部補栽完畢。
補栽工作接近尾聲時,卓尼縣人民檢察院會同林草部門,一同到場進行現場驗收監(jiān)督。工作人員逐棵核對種植數量、檢查栽種規(guī)范、評估水源保障情況,并對后續(xù)管護責任提出了明確要求。
“以前只想著挖幾棵造型好的樹回家做盆景,沒想過高原上長成一棵樹要多少年?,F在我們親手一棵棵栽回去,才知道高原上的每一抹綠都來之不易?!逼渲幸幻桓嫒烁锌?。
青藏高原的每一抹綠色,都凝結著高原特有的生命力。該起案件的辦理,是“恢復性司法”理念在高原生態(tài)保護中的一次生動實踐。卓尼縣人民檢察院打出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組合拳”,不僅讓破壞者付出了應有代價,更讓受損的生態(tài)環(huán)境得到了實實在在的修復。當前,司法機關正以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守護著這片高天厚土的生態(tài)安全,也提醒所有人:綠水青山不是“無主之地”,任何個人雅好都不能凌駕于公共利益之上,任何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和“修復”的拷問。(楊麗娟)
編輯:梁夢晚